各位同學:

申請學位口試時,請務必先與指導教授確認論文公開方式,是否立即公開或申請延後公開。

如於口試前變更公開方式,可逕至學位考試系統提出申請;惟若口試後原申請公開,欲改為延後公開者,則須請每位口試委員填具附件之「補申請論文延後公開同意書」,

並提送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另行簽文送校核定,始得辦理變更。

敬請同學注意,謝謝!

 

  • 學生申請

1.     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應符合下列申請要件之一:

1.     涉及機密: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     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3.     依法不得提供: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     應於學位考試舉行前於「學位考試網路申請作業」之申請或異動程序中提出。

3.     考試前列印『 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 列印時輸入延後公開日期(不得超過5), 於考試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作, 由委員審核同意後簽名。

4.     延後公開日期輸入後將不得修改,故建議於學位考試舉行前確認後再列印。

5.     於考試舉行次學期開學前若有異動考試日期、論文題目、指導教授、考試委員等,經系所承辦人員於系統確認後,延後公開申請書會即時更新。

6.     考試日期(起算日)異動後,列印時須重新輸入延後公開日期,以檢核是否符合規定年限5年。

7.     考試結束後, 學位考試異動作業將無法申請或修改論文延後公開內容, 僅能取消論文延後公開申請。

8.     學位考試當學期至次學期開學日前若有特殊情形需更改延後公開日期時,經系所同意後,由系所承辦人員協助異動。